問題詳情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得為不派員監辦之核准:
(A)廠商提出異議者;
(B)廠商申請調解者;
(C)經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
(D)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上級機關已派員監辦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9649
統計:A(3),B(1),C(4),D(98),E(0)

用户評論

【用戶】Budd Fafa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 民國 99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6 條採購案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解決者,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不得為前條之核准:一、 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二、 廠商申請調解、提付仲裁或提起訴訟。三、 經採購稽核小組或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承辦採購單位通知主 (會) 計及有關單位監辦時,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