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60】評論
公司法 第 98 條 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成。 股東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簽名或蓋章,置於本公司,每人各執一份。 第 106 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前三項不同意之股東,對章程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第 108 條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看完整詳解
【SEI】評論
章程→全體增資→1/2
【小威】評論
章程—》全體增資—》1/2選董事—》2/3★★...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第 98 條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成。股東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A),簽名或蓋章,置於本公司,每人各執一份。第 106 條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B)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公司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前三項不同意之股東,對章程修正部分,視為同意。第 108 條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C)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董事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