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民法第 205 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關於本條所謂「無請求權」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全部利息之約定無效
(B)超過部分之利息約定無效
(C)超過部分之利息約定,得由債務人撤銷之
(D)債務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得拒絕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1234567】評論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n權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n權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n權。n

stupid kitten】評論

立法目的在於保護經濟弱者之債務人,為防止資產階級之重利盤剝起見,故特設最高利率之限制。凡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其超過部分之利息無效,債權人僅就週年百分之二十之限度,有請求權。惟實務見解歷來皆認定債權人就超過部分,雖無請求權,但債務人如就超過部分之利息任意給付,經債權人受領時,不得謂系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tea7985】評論

第205條(最高利率之限制)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