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關於行政院院長、副總統與總統之關係,下列何者正確?
(A)在法定職權上,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係分工與制衡之關係
(B)副總統為總統之備位,維繫國家元首不能一日或缺之憲法功能
(C)副總統雖未依憲法繼任總統或代行總統職權時,但仍得行使屬於總統之憲法上權力
(D)副總統基於總統之信任關係,可視為副總統有其輔弼總統之法定職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555
統計:A(143),B(2079),C(101),D(3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人身自由之保障、不應由釋憲機關解釋之情形、釋字461

用户評論

Zoey Hsu】評論

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故副總統在此憲政架構下,僅是備位元首,其主要功能在於「繼任」與「代行」。此舉亦引發大法官釋字第四一九號解釋之爭議,其指出「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二者職務性質非顯不相容,惟此項兼任如遇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將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與憲法設置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職位分由不同之人擔任之本旨未盡相符」。是以,副總統不得兼任行政院長似已成為當前朝野間的憲政共識。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2/CL-C-092-170.htm

Cai Yu-min】評論

副總統之職權如同最佳解,而與行政院長分工與制衡並無相關。

鍾涵如】評論

可以聯想到(國不可一日無君)嗎

楊貴妃】評論

副總統原來祇是備胎?

】評論

可以聯想到(國不可一日無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