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威宇】評論
第 31 條 第 31 條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但經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詢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行訊問或詢問。
【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某日發生一件殺警奪槍案,警方旋即逮捕一名智能障礙的男子甲。警方告知甲得保持緘默、得選任辯護人,但甲聽的不是很懂,只是一直吵著要找媽媽。警方後來將甲移送至檢察官。試問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甲若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陳述時,而又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應為甲指定辯護人 (B)指定辯護人乃審判中審判長的權限,故只能在檢察官起訴甲後,若甲因智能障礙無法完全陳述而又不知要選任辯護人,再由審判長為甲指定辯護人 (C)甲若因智能障礙無法完全陳述時,警方及檢察官應通知甲的法定代理人,由甲的法定代理人為甲選任辯護人 (D)甲的法定代理人在偵查中為甲所選任的辯護人必須是律師充之修正為:某日發生一件殺警奪槍案,警方旋即逮捕一...
【詹佳蓉】評論
(A)刑訴§31⑤:檢察官應通知法扶機構派律師來辯護(B)偵查中參閱(A)選項,審判中由審判長指定(C)刑訴§27③(D)刑訴§29本文
【@@】評論
D:.第29條: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瑄】評論
D:.第29條: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低調的少主】評論
(A)刑訴§31⑤:檢察官應通知法扶機構...
【syuan】評論
D:.第29條: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