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評論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會議,學生代表人數宜占: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
【smon1215】評論
二、學校訂定之程序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