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具法定原住民身分之甲與非原住民之乙結婚,甲、乙兩人今(103)年年齡均為39 歲,收養一年齡 5 歲之丙為養子,試問:丙得否取得原住民身分?(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5042
統計:A(78),B(52),C(1273),D(1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強制調解之事件、強制調解之事件

用户評論

【用戶】黃蔚婷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403應經法院調解1.不動產相鄰關係爭執2.不動產經界爭執3.不動產共有管理、分割爭執4.建築物管理爭執5.增減不動產租金爭執6.地上權爭執7.道路交通或醫療糾紛8.僱傭契約9.合夥10.親戚產權11.產權50萬以下(25萬~75萬)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1條 (調解委員會設置及任務)鄉、鎮、市公所應設調解委員會,辦理下列調解事件:一、民事事件。二、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鄉鎮市調解條例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27條 (簡易訴訴程序之標的)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下列各款訴訟,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一、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二、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涉訟,其僱傭期間在一年以下者。三、旅客與旅館主人、飲食店主人或運送人間,因食宿、運送費或因寄存行李、財物涉訟者。四、因請求保護占有涉訟者。五、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六、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七、本於合會有所請求而涉訟者。八、因請求利息、紅利、租金、退職金或其他定期給付涉訟者。九、因動產租賃或使用借貸關係所生之...

【用戶】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看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至新臺幣二十五萬元或增至七十五萬元?請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