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何種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非屬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之權利?
(A)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
(B)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
(C)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
(D)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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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4-1 條下列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依本法行之:一、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一)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應發給之慰問金。(二)(C)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二、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一)(D)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二)(B)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三)(A)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

【用戶】世事兩茫茫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摩友口訣:10年外訟(10年外送),2健加墊(2件家電)(1)因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①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應發給之慰問金。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2)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①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②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③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