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君】評論
《姓名條例》第1條第2項臺灣原住民及其他...
【甯】評論
臺灣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及更正姓名作業要點 :四、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其登記以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申報者為準。(A)五、辦理第二點姓名變更或更正者,其配偶及子女之戶籍相關資料,應隨 同變更,並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為之。(C)七、已回復傳統姓名者,得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但以一次為限。(B)八、未申請回復傳統姓名之原住民,在臺灣省光復初次設戶籍時,自定之 姓氏及父母姓名有下列情事之一,應申請更正:(D) (一) 父子或同胞兄弟姐妹,或有血親關係之伯叔,因分居各自定姓氏, 致現用姓氏不同者,以同宗年齡最長者為準。 (二) 本人或其父母之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