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對於駐我國之特定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執行公務員及其眷屬、隨從人員,得核發效期不超過 5 年、單次或多次入境之何種簽證?
(A)外交簽證
(B)禮遇簽證
(C)停留簽證
(D)居留簽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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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ucas】評論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 12 條對於駐我國之特定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眷屬、隨從人員,得核發效期不超過五年.....

蕭瑜亭】評論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12 條對於駐我國之特定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眷屬、隨從人員,得核發效期不超過五年、單次或多次入境之居留簽證。前項人員未持有外交部核發之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官員證、職員證或外籍隨從證者,應申請外僑居留證。

我有中二病】評論

可以配合入移法27條(免申請外僑居留證對象)去分,會比較清楚

你在努力,我在耍廢。】評論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12 條1.對於駐我國之特定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眷屬、隨從人員,得核發效期不超過五年、單次或多次入境之居留簽證。2.前項人員未持有外交部核發之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官員證、職員證或外籍隨從證者,應申請外僑居留證。

Ann】評論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12    ◦ 對於駐我國之外國機構、國際機構執行公務者及其眷屬、隨從人員(移民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得核發效期不超過5年、單次或多次入場之居留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