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有關管束之論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超過管束期間仍不能預防危害者,得經法官之許可延長保護之時間
(B)管束屬於行政執行法規定之一種即時強制方法
(C)行政機關對於實施管束時,不須先經告戒程序
(D)管束並非以促使履行義務為目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0585
統計:A(641),B(18),C(167),D(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間接強制、直接強制、即時強制

用户評論

myan】評論

第 37 條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n一 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n 生命、身體之危險者。n二 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n三 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n四 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n 危害者。n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cindy】評論

依照警職法第19條及行政執行法第37條均規定不得逾24小時

生命就是一段不斷累積的過程】評論

想請問一下 假使如A所述 仍無法預防危害該怎麼處理呢

a8888】評論

(A)對於超過管束期間仍不能預防危害者,得經法官之許可延長保護之時間不正確管束不可延長,管束不得逾24小時。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7行政執行法 第 37 條 第 2 項I.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II. 前項管束,不得逾24小時。(B)管束屬於行政執行法規定之一種即時強制方法正確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