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據民國 110 年函頒修正之「警察機關勤區查察處理系統作業規定」,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戶籍被逕遷至戶政事務所或監獄者,戶籍地警勤區員警每隔多久時間應與上述機關保持聯繫?
(A) 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1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勤區查察處理系統作業規定」第14...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勤區查察處理系統作業規定第14點第3項(三)戶籍逕遷處理: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戶籍被逕遷至戶政事務所或監獄者,戶籍地警勤區員警每三個月應與上述機關保持聯繫,並於本系統註記相關資料以替代查訪。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勤區查察處理系統作業規定第14點第3項(三)戶籍逕遷處理:治安顧慮人口及記事人口戶籍被逕遷至戶政事務所或監獄者,戶籍地警勤區員警每三個月應與上述機關保持聯繫,並於本系統註記相關資料以替代查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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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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