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警察局基於事實需要,得將個別勤務與共同勤務分別實施,係以分局或分駐所、派出所為單位,指派員警專責執行何種勤務?
(A)勤區查察
(B)巡邏
(C)臨檢
(D)守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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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 第 19 條:警察局基於事...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第19條警察局基於事實需要,須將個別勤務與共同勤務分別實施時,得以分局或分駐所、派出所為單位,指派員警專責執行勤區查察;必要時,得將其警勤區擴大之,並另指派員警輪服共同勤務。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勤務條例第 19 條★★★★★★★★★...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第19條警察局基於事實需要,須將個別勤務與共同勤務分別實施時,得以分局或分駐所、派出所為單位,指派員警專責執行勤區查察;必要時,得將其警勤區擴大之,並另指派員警輪服共同勤務。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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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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