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448條 (非常上訴判決之效力)非常上訴之判決,除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及第二項規定者外,其效力不及於被告。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94條 (三審調查範圍-事實調查)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但關於訴訟程序及得依職權調查之事項,得調查事實。前項調查,得以受命推事行之,並得囑託他法院之推事調查。前二項調查之結果,認為起訴程序違背規定者,第三審法院得命其補正;其法院無審判權而依原審判決後之法令有審判權者,不以無審判權論。
【snoopy75smb】評論
(A)非常上訴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O)(B)非常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O)(C)以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才可以提起非常上訴(O)(D)非常上訴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 (X;不經言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