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甲簽發一紙以A為付款人之匯票予受款人乙,乙背書讓與丙,丙再背書讓與丁,丁則委任取款背書予戊。當戊向A付款提示而被拒付時,戊不得向下列何人主張票據責任?
(A)甲
(B)乙
(C)丙
(D)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小Z藥師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40條4項.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戊既然向委任人簽發的A提款遭拒,自不得對抗受任人丁提出的抗辯,丁無票據責任

【用戶】小Z藥師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40條4項.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戊既然向委任人簽發的A提款遭拒,自不得對抗受任人丁提出的抗辯,丁無票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