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需要有備而來】評論
★第27條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且幼兒園應予協助。前項任職後每二年之訓練時數,得併入第一項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
【加油加油加加油】評論
1F 是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27條 喔!
【小雲123】評論
(A)任職後三個月內必須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 (B)每年需參加研習至少18小時(D)任職後每兩年的訓練時數得併入研習時數。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7條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且幼兒園應予協助。前項任職後每二年之訓練時數,得併入第一項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