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2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公務員記一次兩大過免職,其法律性質為何?(A)刑罰(B)秩序罰(C)違警罰(D)懲戒罰

【評論內容】針對特別職業人所為之處分→懲戒罰 也可以參看大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2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公務員記一次兩大過免職,其法律性質為何?(A)刑罰(B)秩序罰(C)違警罰(D)懲戒罰

【評論內容】針對特別職業人所為之處分→懲戒罰 也可以參看大法.....

【評論主題】42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公務員記一次兩大過免職,其法律性質為何?(A)刑罰(B)秩序罰(C)違警罰(D)懲戒罰

【評論內容】

針對特別職業人所為之處分→懲戒罰

也可以參看大法官 243  298  491

上面也有筆記的連結

【評論主題】20 立法委員得兼任下列何項職務?(A) 公營事業監察人 (B) 國立編譯館編纂 (C) 縣議員 (D) 民營銀行董事

【評論內容】

憲法只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如果是律師,也一樣可以繼續幫人打官司。基本上,所有民意代表,從立委到鄉鎮市民代表,大都只有規定不能兼任其他政府官員或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並沒有限制在民間企業任職。中華民國憲法 第 75 條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立法委員行為法 (民國 91 年 01 月 25 日 修正) 第 11 條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大法官會議解釋: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24號 解釋日期: 民國 42 年 09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彙編 第 45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03、75 條

公務員服務法 第 24 條

解 釋 文: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與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均適...

【評論主題】4 下列有關法律解釋之技術,何者正確?(A)解釋之順序,應先以論理解釋,而後以文理解釋為之(B)解釋之結果,如論理解釋與文理解釋有衝突時,應以文理解釋為準(C)解釋之態度,對於抽象文字應從狹義解釋(D

【評論內容】

文理解釋 就法條表面含義上

論理解釋 較注重法律精神上

解釋順序 先文理 再論理

如有抵觸 以論理為準 因為解釋法律應把握法律基本的精神

(C)選項 應是指 不確定法律概念 應從寬解釋 如刑法上之兇器 在解釋上不限於刀槍 清潔用的鹽酸亦可傷人

【評論主題】A: What’s for dinner?B: How about some sushi?A: ________________ I prefer a hot bowl of noodles to a

【評論內容】BB: 那我們一起去對街的牛肉麵攤吃晚餐吧!

【評論主題】未成年人已結婚,可否為遺囑執行人?(A)不可以(B)可以(C)依法代人的意見(D)民法沒有規定

【評論內容】

遺囑執行人

1、遺囑指定: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之,受委託指定遺囑執行人之人,應即指定遺囑執行人,並通知繼承人(第1209條)。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得為遺囑執行人(第1210條)。2、親屬會議或法院選任:遺囑遺指定遺囑執行人,並未委託他人指定者,得由親屬會議選定之。不能由親屬會議選定時,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第1211條)。

有關遺囑執行人之資格,民法第1210條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不得為遺囑執行人。這是因為遺囑執行人依法有管理遺產並為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民法第1215條第1項),若無完全行為能力人,恐難勝任。至於繼承人是否得成為遺囑執行人?依目前我國通說見解認為繼承人...

【評論主題】18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申請定居時,下列何者不是申請定居之要件?(A)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B)具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生活保障無虞(C)提出喪失原籍證明(D)符合國家利益

【評論內容】第十七條(申請居留)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  前項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商務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得申請延期:  一、符合第十一條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  二、符合第十條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來臺從事商務相關活動之大陸地區人民。  經依第一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  內政部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專案許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是問題解決學派所謂的「4Ps」之一?(A)求助者(Person)(B)問題(Problem)(C)問題解決過程(Process)(D)參與者(Participant

【評論內容】

Person 

Problem

Place

Process

晚近還增加了

Professionals

Provision of opportunities

 

【評論主題】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而提供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經戶政人員發現時應處多少元之罰鍰?(A)3,000元(B)5,000元(C)6,000元(D)9,000元

【評論內容】

裁罰基準

1.自動申請更正  3000元

2.戶政人員發現  6000元

3.被人檢舉  9000元

【評論主題】與我國國民無親屬關係之外國人申請歸化,最少應於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幾年以上?(A)3年(B)5年(C)7年(D)10年

【評論內容】

與我國國民無親屬關係之外國人申請歸化

 

意思應該就是指 一般歸化

 

參看 國籍法第三條  5年X183日

 

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五條來看 都參有一些親屬關係的成份

【評論主題】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所載日期,應依何者之日期記載?(A)申請之日(B)事件發生之日(C)機關發文日期(D)法院判決之日

【評論內容】

戶籍法施行細則§12

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所載日期,應依事件發生之日期記載。

【評論主題】【題組】 ⑵化學物質安全替代制度重要原則與執行步驟為何?(10 分)

【評論內容】(C)選項 有特別指明是 行政契約 所以其有訴訟 在 行政法院

【評論主題】2.如(圖十二),△ABC的三個頂點都在圓O上。已知∠BAC=75°,∠ABC=65°,求∠AOB =__________   度。

【評論內容】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都屬"構成要件錯誤"的一種「客體錯誤」係將他客體誤認為自已所欲為犯罪行為(攻擊行為)的客體所發生之錯誤(行為人對行為客體之主觀認識上之錯誤),例如甲誤認路人丙(貌似其仇人乙)即為仇人乙,而開槍打死丙 誤認「打擊錯誤」係指行為人之攻擊行為,由於實行失誤致其所損傷之行為客體與行為人本所認識而欲損傷之行為客體不相符合,,例如甲欲開槍殺仇人乙,卻因槍法太差而誤中站在乙身旁不遠處的丙  誤中 失準

【評論主題】【題組】3. 兩個年輕男孩用他們簡單的行動來幫忙改變這個世界。

【評論內容】民法1138所列的 祖父母 是有包含 外祖父母的 因為有血源關係

【評論主題】6. 吸引他的注意___ ____ ____

【評論內容】參考民法866 II + 民法877 I + 最高法院89年臺抗字352號判例

【評論主題】【題組】6.聲音

【評論內容】

此種說法是修法前的字眼

修法後為利社用之運用及地政機關之登記,特別例示包括通行汲水等等

民法851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評論主題】一、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troducedintellectual property

【評論內容】(一) 順循環風險(聚集風險):金融體系隨著實體經濟同步循環,景氣佳時金融機構傾向過度擴張信用,景氣差時金融機構又傾向過度收縮信用,導致景氣循環與金融波動的幅度因交互影響而擴大。(二) 金融機構間傳染風險(網絡風險):金融機構之間或因交互曝險 (networkinterlinkages) ,或因同類型曝險 (commonexposures) ,導致個別金融機構的局部損失快速傳導至其他金融機構,因而擴大為金融體系的全面損失,常被戲稱為 TCTF (Too-Connected-to-Fail, 太關聯而不能倒) 風險,涵蓋信用風險、銀行間傳染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台灣金融系統風險量化模型

【評論主題】【題組】㈢舉例說明無機污染物在還原態或氧化態土壌之可能反應及對這些汸染物溶解度之影響

【評論內容】

(A) 參看

第十二條(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但有遭受家庭暴力等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之情形,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在此限。

(B) 參看第十一條(各類被保險人投保順位)【相關罰則】§88

  第一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但僱用勞工合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之漁會甲類會員,其僱用人數十人以下,且其仍實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得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本保險。  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

【評論主題】2.(10%) Find the constants a and b such that the functionis differentiable at x = 1.I ax + 6, x* > 1

【評論內容】第七百九十六條(越界建屋之異議)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先看法條第一項 就可以把 (A)(D)去除

看第二項 就有看到(C)的答案了

法條也沒說有容忍的義務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得以自治條例規範之?(A)外籍配偶申請歸化之許可要件(B)外國配偶申請居留之許可要件(C)外籍配偶得否在我國工作及參加勞工保險之事項(D)外籍配偶生活扶助事項

【評論內容】

之前的回答是有些草率 因為剛好我也有小小涉略移民法

此題應該是在考 法律保留之層級與事項 + 中央及地方立法自治分權事項

(A)(B)關係到國籍認定重大事項 應以中央以法律定之

(C)關係到人民的工作權 憲法第15條

(D)僅是一般給付行政事項 未限制人民的自由及權力 也還不至於影響國家重大資源配置 可不以法律加以定訂  

如果從應該以中央來立法來看 ABC的選項就可以刪去了

以上僅是個人粗略的見解 還請指教

【評論主題】一、如何運用「社區調查」方法,建立社區中的康復之友網絡系統?(25 分)

【評論內容】

自然袋地 → 要付費

人為袋地 → 免付費

【評論主題】一、剪力牆作為耐震元件,於平面上及立面上有那些配置原則?請以圖示說明,列舉三種優良的配置方式及三種不良的配置方式(平立面皆可)。(20 分)

【評論內容】

第二百三十四條(受領遲延)

  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第二百三十六條(一時受領遲延)   給付無確定期限,或債務人於清償期前得為給付者,債權人就一時不能受領之情事,不負遲延責任。但其提出給付,由於債權人之催告,或債務人已於相當期間前預告債權人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一、土壤調查以人力開挖土壤剖面時,其地點的選擇必須注意那些事項?需要攜帶那些裝備、工具或用品?並說明其用途。(25 分)

【評論內容】

真的 如果都是健保給付的藥 其實都是比較低的品質

不會因為是在大醫院的醫生開就會比較特別在醫學界真的懂藥的人 並不屑健保給付的藥品

而寧願自掏腰包以求自身健康

因健保制度壓制的藥的價格

依市場法則 製藥廠 藥商 所做的藥當然不會有較高品質

台灣人普世心態 要俗擱大碗 嘖嘖

【評論主題】【題組】 ⑶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INES)(5 分)

【評論內容】

消費者物價指數(英文:Consumer Price Index,縮寫CPI,亦稱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經濟學上,是反映與居民生活有關的產品及勞務價格統計出來的物價變動指標,以百分比變化為表達形式。它是衡量通貨膨脹的主要指標之一。一般定義超過3%為通貨膨脹,超過5%就是比較嚴重的通貨膨脹。

【評論主題】五、請依水污染防治法解釋下列名詞:(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題組】⑴水污染防治措施

【評論內容】

民法的受禁治產人 就是無行為能力人啦

被這種法官判 比恐龍還可怕吧

【評論主題】【題組】 ⑸線性迴歸分析(Linear Regression Analysis)中虛擬變數(Dummy Variable)可提供何種功能?

【評論內容】

海基會是我方與大陸非官方的協商對象海協會是大陸與我方非官方的協商對象

陸委會是監督及受官方或民間委託處理代辦協調二岸事務的單位,有監督海基會的權限,比較有點像是官方的單位!

國台辦是中國對台灣海峽二岸事務辦事處,是中國官方處理台海二岸事務的單位,與台灣的陸委會有平等的地位!

所以簡單說起來,海基會及海協會只能勉強說是一個非官方的民間團體,卻各自受官方的監督及指派處理二岸事務,而二會的交流也只能說是民間團體的交流,不能在官方未授權的情況下做出任何足以影響國家利益及安危的決策,它比較像是台商與二岸人民的發聲及委託處理各項事務的管道~

陸委會是具有實質權利的官派單位,主要是處理二岸問題及決策的單位,受總統及...

【評論主題】【題組】 (2)定義,則 F (ω ) 的逆傅立葉轉換為何?(5 分)

【評論內容】「機會成本」指面臨到選擇時,考量價值與喜好程度,而做出放棄(犧牲)的概念,亦指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相關諺語: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得必有失、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也等等。「比較利益」將有限資源運用在生產其相對機會成本較小的項目,也就是說生產本身最擅長的產品。1.機會成本:放棄的成本。2.比較利益:做最擅長的事物。

【評論主題】【題組】(4)dual fuel ECDIS(5)

【評論內容】

利益團體 通常都有一個 核心目標 像是 環保團體 重點就是在於環境保護

但是政黨是全方面的 只要是對人民好的 對自己政黨也有助益的就會提出 所以範圍較為寬廣

【評論主題】二、和平國小吳老師編製了一份課堂數學評量,題型包含客觀及紙筆實作試題兩類。請從內容 (content)、歷程(process)、後果(consequences)三個面向,說明吳老師應如何建立該份測驗結

【評論內容】

第一千零零八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前項之登記,另以法律定之。

 

夫妻結婚之前、之後都可約定彼此財產的關係。若決定採約定財產制,一走要到法院辦理登記,才能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用,因為夫妻財產制不是只有夫妻之間的問題,還包括與第三人之間債權、債務的問題。

而且約定財產制, 契約一定要以書面為證,在法院填寫書表、辦理登記才能符合法律的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 ⑷ 精確進場雷達(PAR)提供何訊息?

【評論內容】

具保 就是提供一筆保證金(金額由法官裁量 沒有一定)然後讓被告不用待在看守所 但是要隨傳隨到 否則保證金會被沒收 如果很配合 則等到羈押的原因消失 保證金就會退還

責付 是指有羈押原因 但是沒有羈押的必要 法院就會指定某個人或機關看管他 等到要出庭時 就要督促被告到庭

【評論主題】【題組】 ⑶如何校正?(5 分)

【評論內容】

形成 新 關係

確認 舊 關係

【評論主題】四、請說明最近幾年中國大陸社會團體興起的原因及中共對社會團體的態度與政策。(20 分)

【評論內容】

(B) 行政院長 沒有任期保障  想想陳總統任內換了幾個

(C) 憲法沒有明文規定 只是中華民國史上有釋憲案例

(D) 依據憲增條文 應該是 二分之一 非 三分之二

【評論主題】一、內部控制為整合機關內部各種控管及評核措施之管理過程,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及監督等五項互有關聯之組成要素,並由機關全體人員共同參與,藉以合理促使達成。惟近年來,政府機關內部控

【評論內容】

在台灣是默認雙重國籍的 不會因為你有別國的國籍就喪失掉台灣的國籍

在之前鬧得沸沸揚揚 的 李慶安立委 雙重國籍一案

立法委員在修法後就給那些達官貴人一個特別的條款

有雙重國籍 是可以參選的 只要選上後就職一年內完成放棄他國籍的動作 沒選上就保持原狀

第二十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 )、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 、 公 立 大 學 校 長 、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師 兼 任 行 政主 管 人 員 與 研 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