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司法院解釋,因軍事審判法令遭受冤獄之人民,不能依冤獄賠償法行使賠償請求權,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民主原則
(B)平等原則
(C)權力分立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2725
統計:A(89),B(3815),C(64),D(90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618號解釋--大陸地區人民參與國家考試、釋字第 485 號

用户評論

林佳霖】評論

釋字第 624 號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立法機關制定冤獄賠償法,對於人民犯罪案件,經國家實施刑事程序,符合該法第一條所定要件者,賦予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受損害之人民,向國家請求賠償之權利。凡自由、權利遭受同等損害者,應受平等之保障,始符憲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

唐唐】評論

27.下列何者不違反平等原則?(A)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規定(B)由妻之財產所產生之孳息,其所有權歸屬於夫之規定(C)妻須以夫之住所為住所之規定(D)男子有服兵役之義務之規定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釋字624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立法機關制定冤獄賠償法,對於人民犯罪案件,經國家實施刑事程序,符合該法第一條所定要件者,賦予身體自由、生命或財產權受損害之人民,向國家請求賠償之權利。凡自由、權利遭受同等損害者,應受平等之保障,始符憲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