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何者不得向法院提起司法救濟?
(A)大學生學習權利遭受侵害
(B)公務員受記過處分
(C)受羈押被告基本權利受侵害
(D)對役男兵役體位之判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559
統計:A(874),B(6348),C(391),D(1258),E(0)

用户評論

支持性別/婚姻平權】評論

下列何者不得向法院提起司法救濟?(A)大學生學習權利遭受侵害OJ382退學或類此處分,會對受教權有重大影響,得提起司法救濟J684補充見解,即使非退學類此處分,如侵害學生受教權或其他基本權,亦得提司法救濟補充:大學生受教權是憲法22喔~(B)公務員受記過處分XJ243 只有免職可以提救濟J298擴張→權利受重大影響亦可救濟,可是如果這個行政處分不會對公務員的身分造成重大影響(像是本題只有被記過,但是沒有到被免職的程度),不得提救濟。(C)受羈押被告基本權利受侵害O J653 J720(D)對役男兵役體位 之判定OJ459

anita13246579】評論

小補充~體位:體格檢查的等位。---體位:役男體格檢查的等級,現區分為甲、乙、丙、丁、戊五種等位。

ccc05617】評論

根據 104年的兩則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考績丙等 可提複審 行政爭訟主管調任非主管 並未影響其升遷序列的話 僅得提申訴再申訴故 只要沒有影響公務人員之身分、重大權益及公法上之財產請求權 不得體起行政爭訟 只能依靠內部之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