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_ko】評論
收入 1,000 萬 * 50% = 所得額 500萬 * 扣繳率 20% = 100 萬所得稅法 # 26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
【love224322】評論
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按其 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扣取百分之二十。(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