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up】評論
法條?
【love224322】評論
免稅情形:如有符合下列條件之土地,可免徵增值稅。1.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2.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 3.被徵收之土地。 4.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售予需地機關者。 5.區段徵收之土地以現金補償其他地價者。 6.依都市計劃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被徵收前之移轉。 7.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但以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限:A.受贈人為財團法人。B.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C.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Willy】評論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