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跨越兩個縣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何機關擬定之?
(A)行政院
(B)內政部
(C)經濟部
(D)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6676
統計:A(51),B(241),C(1),D(31),E(0)

用户評論

Joanne Lin】評論

區計第4條區域計畫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各級主管機關為審議區域計畫,應設立區域計畫委員會;其組織由行政院定之。區計第6條 區域計畫之擬定機關如左︰一、跨越兩個省 (市) 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二、跨越兩個縣 (市) 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三、跨越兩個鄉、鎮 (市) 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縣主管機關擬定。依前項第三款之規定,應擬定而未能擬定時,上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指定擬定機關或代為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