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民教育法中強迫入學的上、下限年齡為
(A)5~15
(B)6~16
(C)6~15
(D)5~16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4562
統計:A(23),B(114),C(2059),D(31),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名  稱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第 2 條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劉彤彤】評論

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第  2  條 本條例第二條所稱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以下簡稱適齡國民) 之強迫入學,其期間自國民滿六歲該年度九月一日開始至滿十五歲之該學年度結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