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關於法規命令擬定之公告與聽證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草案內容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
(B)行政機關必須給予人民陳述意見之機會
(C)行政機關未採納人民之意見,於發布命令時須附具理由說明
(D)行政機關發布之法規命令內容未採納個別人民之意見,該表示意見之人民不得請求法律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9312
統計:A(535),B(842),C(2952),D(2098),E(0)

用户評論

影子太大,是因為發出的光芒】評論

王維 的解釋很清楚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C)應改為=行政機關未採納人民之意見,於發布命令時無須附具理由說明。行政程序法並無要求行政機關未採納人民之意見,於發布命令時須附具理由說明。行政程序法第153條 (法規命令提議之處理原則)受理前條提議之行政機關,應依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二、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應以法律定之)三、無須訂定法規命令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應以行政規則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