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a】評論
行政罰法§14: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願得一心人】評論
行政罰法 §14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林美惠】評論
被合夥騙了...
【幫按讚】評論
12 甲、乙合夥經營餐廳,為少繳稅負,共謀找人頭虛報薪資費用。國稅局查獲此不法逃稅行為,應如何處罰? (A)任擇甲或乙處罰 (B)依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C)僅獲益較多者受處罰 (D)如無法舉證甲、乙何人獲益較多,兩人均可免罰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