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何者非屬私法形式之行政行為?
(A)中央銀行之外匯匯率調整
(B)行政機關廳舍之租用
(C)公立醫院保全警衛之僱用
(D)公立圖書館館藏圖書之添購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3529
統計:A(14),B(0),C(2),D(1),E(0)

用户評論

Amber】評論

行政行為依法律形式分有: 公權力行政 & 私經濟行政 基本的區分方式─公權力行政: 依公法法規、立於高權主體地位                             私經濟行政: 依私法法規、立於相當私人地位 解題時最簡單的技巧就是想這件事是不是你我都可以做的事(以上學自呂晟師...不是要打廣告,但不得不說老師教的在解選擇題時真的很有幫助= =)(A)要注意題目的描述,匯率”買賣”只是匯率”調整”的其中一種方式,今天匯率波動若是不會很大,國家的錢可能還夠用,可以用跟你我一樣的方式來買進或賣出外匯,以達到穩定市場的目的,但如果波動過大,勢必就得用高權主體的地位、依公法的規定,來強制啟動這個市場的維護機制直接調整了,這就不...

stupid kitten】評論

回應樓上B很明顯是公法行為,有權利義務的變動,審核是行政處分。D) 參與純粹之交易行為:此類行政行為,或多或少具有行政上之目的,但基本上受市場供需法則之支配。例如,買賣外匯之操作,出售政府的持股移轉民營,出售公用物品,進口物資以穩定國內物價等是。穩定物價的作為很多種,主要透過影響市場供需法則達成穩定物價的目的,把政府想像成一家大倉庫,溝通協調各家廠商與釋出倉庫內囤貨,藉由提高供應,就能間接使價格平穩,過程中政府沒有利用其高權地位發生公法上法律關係變動,對於壟斷市場價格的廠商進行行政制裁則屬另一議題。

Chelin Li】評論

不是你我都可以審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