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mee Kung】評論
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winnie800111】評論
協議 60不成立 30不開始
【黎明曙光】評論
此為國賠法損害賠償之訴雙軌制之設計,要嘛依行政訴訟法附帶請求,要麼直接依國賠法向民事法院提損害賠償之訴。
【飛田】評論
國賠法第11條第1項: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