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為我國憲法制定權力之主體?
(A) 總統
(B) 全體國民
(C) 全體公民
(D) 全體立法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022
統計:A(61),B(3667),C(378),D(207),E(0)
用户評論
【用戶】Amy Chi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用戶】豆豆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跟樓上兩位一樣....真的想死
【用戶】Ji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制定"權力,還以為是指滿20歲以上的公民...看來有時候是我們自己想太複雜了
【用戶】越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這道題目的思考角度應從憲法前言出發,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因此,我國憲法制定權力之主體為全體國民(或可稱為我國制定憲法的權力來源於全體國民)。此外,我國制憲機關為國民大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