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為我國憲法制定權力之主體?
(A) 總統
(B) 全體國民
(C) 全體公民
(D) 全體立法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022
統計:A(61),B(3667),C(378),D(207),E(0)

用户評論

【用戶】Amy Chi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 2 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用戶】豆豆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跟樓上兩位一樣....真的想死

【用戶】Ji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制定"權力,還以為是指滿20歲以上的公民...看來有時候是我們自己想太複雜了

【用戶】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這道題目的思考角度應從憲法前言出發,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因此,我國憲法制定權力之主體為全體國民(或可稱為我國制定憲法的權力來源於全體國民)。此外,我國制憲機關為國民大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