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下列何者不屬於受委託獨立行使公權力之私人?
(A)協助交通警察大隊拖吊違規車輛之民間業者
(B)代替監理站(所)實施車輛定期檢驗之民間汽車修配廠
(C)作成學生退學處分之私立大學
(D)代替政府實施紡織品輸出配額分配之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簡稱紡拓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4979
統計:A(535),B(31),C(193),D(1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正當防衛、不得提出臨時動議的事由、勞動法 VS 民法繼承 領受順序

用户評論

【用戶】Sway Jeep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會同民間拖吊業者將違規停車之車輛移置保管,該民間拖吊業者之行為應屬『行政助手』之性質,行政助手係指私人於行政機關的指揮監督下,個人或民間團體擔任協助行政機關的角色,本身並無獨立的權限與地位,故非組織法或救濟法上之公務員。例如義警、義消等人員,須在公務員之直接指揮監督之下執行公務是。

【用戶】Sway Jeep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間拖吊業者雖係屬於民間團體而可經由警察機關授予執行拖吊相關業務之權限,惟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5-3 條之規定以觀,逕行移置或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主體仍限於『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故民間拖吊業者並非得單獨執行拖吊業務之主體,不得獨立的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決定,並行使職權

【用戶】Lina Rain L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助手

【用戶】Sway Jeep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會同民間拖吊業者將違規停車之車輛移置保管,該民間拖吊業者之行為應屬『行政助手』之性質,行政助手係指私人於行政機關的指揮監督下,個人或民間.....看完整詳解

【用戶】Sway Jeep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間拖吊業者雖係屬於民間團體而可經由警察機關授予執行拖吊相關業務之權限,惟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5-3 條之規定以觀,逕行移置或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主體仍限於『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故民間拖吊業者並非得單獨執行拖吊業務之主體,不得獨立的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決定,並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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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行政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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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間拖吊業者雖係屬於民間團體而可經由警察機關授予執行拖吊相關業務之權限,惟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5-3 條之規定以觀,逕行移置或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主體仍限於『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故民間拖吊業者並非得單獨執行拖吊業務之主體,不得獨立的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決定,並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