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訴願人對於確定訴願決定申請再審。有下列何種情形,原訴願決定機關應不予受理?
(A)逾越法定期間
(B)原決定適用法規並無錯誤
(C)未發現新證據
(D)為決定基礎之證物係偽造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7188
統計:A(1659),B(172),C(264),D(9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行法與任意法、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確定判決

用户評論

謝鈺堯】評論

訴願法第77條

jiunn liang】評論

BC沒有問題的點,應該是它並非訴願法第77條應為不受理之決定8項中的任一項。此與訴願法第97條有關得申請再審之規定應有所分別。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申請再審:先程序審,後實體審這邊程序上不符§77規定,所以不受理,其他選項都跟實體審有關。應該是這樣說吧~

一一一一】評論

若不是選項B,則可能選項C、D。若不是選項C,則可能選項B、D。若不是選項D,則可能選項B、C。聲請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 →此為救濟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