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鈺堯】評論
訴願法第77條
【jiunn liang】評論
BC沒有問題的點,應該是它並非訴願法第77條應為不受理之決定8項中的任一項。此與訴願法第97條有關得申請再審之規定應有所分別。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申請再審:先程序審,後實體審這邊程序上不符§77規定,所以不受理,其他選項都跟實體審有關。應該是這樣說吧~
【一一一一】評論
若不是選項B,則可能選項C、D。若不是選項C,則可能選項B、D。若不是選項D,則可能選項B、C。聲請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 →此為救濟期間。
【謝鈺堯】評論
訴願法第77條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七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三、訴願人不符合第十八條之規定者。四、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
【jiunn liang】評論
BC沒有問題的點,應該是它並非訴願法第77條應為不受理之決定8項中的任一項。此與訴願法第97條有關得申請再審之規定應有所分別。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申請再審:先程序審,後實體審這邊程序上不符§77規定,所以不受理,其他選項都跟實體審有關。應該是這樣說吧~
【一一一一】評論
若不是選項B,則可能選項C、D。若不是選項C,則可能選項B、D。若不是選項D,則可能選項B、C。聲請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 →此為救濟期間。
【謝鈺堯】評論
訴願法第77條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七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三、訴願人不符合第十八條之規定者。四、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看完整詳解
【jiunn liang】評論
BC沒有問題的點,應該是它並非訴願法第77條應為不受理之決定8項中的任一項。此與訴願法第97條有關得申請再審之規定應有所分別。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申請再審:先程序審,後實體審這邊程序上不符§77規定,所以不受理,其他選項都跟實體審有關。應該是這樣說吧~
【一一一一】評論
若不是選項B,則可能選項C、D。若不是選項C,則可能選項B、D。若不是選項D,則可能選項B、C。聲請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 →此為救濟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