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鈺堯】評論
訴願法第77條
【jiunn liang】評論
BC沒有問題的點,應該是它並非訴願法第77條應為不受理之決定8項中的任一項。此與訴願法第97條有關得申請再審之規定應有所分別。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申請再審:先程序審,後實體審這邊程序上不符§77規定,所以不受理,其他選項都跟實體審有關。應該是這樣說吧~
【一一一一】評論
若不是選項B,則可能選項C、D。若不是選項C,則可能選項B、D。若不是選項D,則可能選項B、C。聲請再審,應於三十日內提起。 →此為救濟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