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甲之 A 地與乙之 B 地相鄰,甲趁乙出國之際,在 A 地興建C 屋時,故意將C 屋越界建築到 B地。乙返國後發現此事,但不即向甲提出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得請求甲移去或變更C屋,但對因此產生之損害,得請求償金
(B)乙不得請求甲移去或變更C屋,但乙得請求甲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
(C)乙得請求甲移去或變更 C 屋
(D)若越界建築者涉及公共利益,則乙即不得請求甲移去或變更 C 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0938
統計:A(33),B(130),C(177),D(7),E(0)

用户評論

jatyhow】評論

第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sweet70906】評論

故意

k】評論

第796條之1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n4687102】評論

越界建築有三個要件:1.建築2.非故意或重大過失3.不即提出異議三者都要成立,才能不請求移去與變更房屋!此題只有1.3.成立,2不成立,是故乙還是得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