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tyhow】評論
第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sweet70906】評論
故意
【k】評論
第796條之1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n4687102】評論
越界建築有三個要件:1.建築2.非故意或重大過失3.不即提出異議三者都要成立,才能不請求移去與變更房屋!此題只有1.3.成立,2不成立,是故乙還是得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