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之第2項後段「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學說上稱此犯罪類型為:
(A)不純正不作為犯
(B)純正作為犯
(C)不純正作為犯
(D)純正不作為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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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FranKy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作為與不作為太簡單應該沒必要解釋然純正二字直接翻譯成只有

【用戶】FranKy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作為與不作為太簡單應該沒必要解釋然純正二字直接翻譯成只有

【用戶】aiir w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純正=only,純正不作為就是only靠不作為的方式來達成。

【用戶】柏鋒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純正不作為 : 只能以不作為之方式完成,其純正之意思,係指特定人所犯,依本題為例,係以合法進入住居之人受退去之要求而留滯,其該合法進入住居之人即為特定人,受退去之要求而留滯即為不作為,故本題為純正不作為犯。不純正不作為 : 須具有「保證人地位」

【用戶】半澤直樹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一堆亂七八糟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