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警察甲因緝捕逃犯乙,乙為求逃脫,乃奪取警槍,朝甲的心臟部位按扣扳機三次,結果因甲配槍未上彈匣而倖免於死,乙之行為屬於下列何種未遂犯?
(A)殺人罪之預備未遂
(B)殺人罪之中止未遂
(C)殺人罪之障礙未遂
(D)殺人罪之未了未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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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陳欣欣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該中止係由於外界之障礙事實,行為人受此心理壓力而不得不中止者,即非出於自由意志而中止,則屬障礙未遂。乙乃奪取警槍,朝甲的心臟部位按扣扳機三次,結果因甲配槍未上彈匣而倖免於死。

【用戶】陳欣欣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該中止係由於外界之障礙事實,行為人受此心...

【用戶】Anit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中止未遂也是未遂犯一種,指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因自己之意思而中止進行,而以己意防止其結果之發生,因之未發生犯罪之結果者而言。至於,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的差別在於,中止行為是否出於其自由意志,倘若;該中止係由於外界之障礙事實'行為人受此心理壓力而不得不中止者,即非出於自由意志而止'則屬障礙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