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教師法》第 32 條的規定,教師負有應盡的義務,包括下列何者?
(A) 依法令及學校章則賦予專業自主
(B) 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舉辦之活動
(C) 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D) 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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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ami】評論

12. 依《教師法》第 32 條的規定,...

Yu】評論

常考題!!「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是義務也是權利!

c5861】評論

《教師法》第 3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