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A選項→依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743號理由摘錄:
【Lookingbruce】評論
整個治罪條例就是刑法中的特別法,以特別法為優先。(D)選項應是說若不是因職務上或其衍生的關係去詐取財物,就不適用治罪條例,但不是因此詐欺無罪,而是再回到刑法上的相關罰則去論罪.且刑法上有不少對公務員的犯罰而再加重的.
【snoopy75smb】評論
貪污治罪條例應該都跟公務員職務有關吧。
【lkkcar】評論
簡單說公務員只要藉端藉勢勒索財物,就是貪污治罪條例的藉端藉勢勒索財物罪!公務員雖然詐欺取財但要和職務上有關連性才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