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甲與乙離婚後死亡,身後有甲年邁之父丙及甲之年幼的孫子丁、戊(丁、戊之父母因車禍均先於甲死亡)。甲之繼承人及其各自之應繼分如何?
(A)乙、丙、丁、戊各四分之一
(B)丁、戊各二分之一
(C)丙二分之一,丁、戊各四分之一
(D)丙四分之一、丁、戊各八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5
統計:A(0),B(3),C(9),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818208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 1140 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