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ic L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D)限於因人事處分發生公務員的身分變動時,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這裡是錯在 不僅僅限於因人事處分發生公務員的身分變動時例如:退休金 撫恤金 沒領到 或者 調降 都可以 提起 行政爭訟..當然還有 就不列出了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公務員請領福利互助金不獲發給,應「先」提起「訴願」和「課予義務」訴訟。公務員請領福利互助金,意指公務員須先請求機關作出「核可」申請之「行政處分」,若機關之處分決定為「拒絕」or「核准金額太少」,不服應「先」提起「訴願」和「課予義務(拒絕申請)」訴訟。如果公務員已滿意機關作出行政處分之福利互助金額(金額已確定),但事後機關以預算不足,遲遲「不給錢」or 「給的錢不足」(事實行為),不服提起「一般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