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友友】評論
(B)師資培育法→主要記載師資培育過程的相關規定,包括大學應設立的一些機構、學生欲修習學程該符合的標準、實習學校與實習機關的互動原則等。(D)教師法→顧名思義就是寫明教師權益、義務的法律。題幹:我國教師資格檢定與審定、聘任、待遇等事項雖然提到教檢可能會想到師培法,但是提及聘任、待遇,所以是教師法。教師法屬於比較大範圍的規定,所以包括篩選準教師的規定也會記載在教師法中。師培法跟師培法細則用處應該就是補充教師法寫不完整的部份。
【成功上岸!】評論
此題真的是一題很容易選錯的題目...大家要當心
【Fusi Shiou】評論
師資培育法:簡單來說,表示當老師"之前" 要學的課程 所設置的法規。例如第七條 所提到的:師資培育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
【林文華】評論
教師資格檢定在教師法和師資培育法中都有提及。教師法第 二 章 資格檢定及審定第 5 條教師資格之取得分檢定及審定二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採檢定制;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採審定制。第 6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資格之檢定,另以法律定之;經檢定合格之教師,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第 7 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之審定分學校審查及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二階段;教師經學校審查合格者,由學校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再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學校審查合格者,得逕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第 8 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師資培育法第 10 條教師資格檢定,依下列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