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後,甲受監護宣告。甲對於債務不履行是否應負責任?
(A)甲無行為能力,即使在心神回復中亦毋須負擔債務不履行責任
(B)甲即使在心神回復中,若其監護宣告未被撤銷,對於債務不履行毋須負責
(C)甲若無識別能力,對於債務不履行毋須負責
(D)甲受監護宣告後無法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對於債務不履行毋須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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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Evelyn】評論
也就是說依據187條,B選項甲即便心智回復中(代表有識別能力),對於債務要與法代負連帶責任...看來我被監護宣告未撤銷誤導了~可是選項的關鍵字是"心智回復中"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