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囑託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得為公示送達。試問該項公示送達,經幾日發生效力?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8848
統計:A(107),B(148),C(127),D(66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93、行政程序法-送達的種類

用户評論

【用戶】何泰迪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程法81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78 條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而無人為公示送達之申請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有第一項之情形者,行 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示送達因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而以刊登政府公報為之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幾日發生效力?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9824260#ixzz5USYy5QgM答案:B 國內-20日國外-60日已為公示送達者-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

【用戶】何泰迪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程法81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78 條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而無人為公示送達之申請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有第一項之情形者,行 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用戶】何泰迪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程法81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看完整詳解

【用戶】何泰迪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程法81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看完整詳解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78 條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而無人為公示送達之申請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有第一項之情形者,行 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用戶】Jami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公示送達因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而以刊登政府公報為之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幾日發生效力?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ponse.php?id=39824260#ixzz5USYy5QgM答案:B 國內-20日國外-60日已為公示送達者-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