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甲經營工廠,周轉困難,向主管機關申請紓困貸款遭拒;甲不服,擬提起行政爭訟,以謀救濟。如甲另又憂心爭訟過久,自己工廠勢必不支倒閉時,應聲請下列何種類型之暫時權利保護,請求法院命主管機關暫先提供紓困貸款?
(A)假扣押
(B)假處分
(C)假執行
(D)停止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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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 項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選B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評論

已做成行政處分,要求暫時停止行政處分→ 停止執行未做成行政處分,要求暫時給予行政處分→ 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