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評論
釋字435 立委言論免責權範圍: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為,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自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截錄)決不販賣 販賣就是要多一些鑽石多做幾年題目的
【林書緯】評論
公聽會!
【Dennis】評論
J435 解釋文憲法第七十...
【目標2021年設備士上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