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96088】評論
察官之職權一 、實施偵查犯罪﹝刑事偵查權﹞、提起公訴﹝向法院提出起訴狀﹞、實行公訴、協助當事人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如指揮憲兵或警察﹞。二 、 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60條 (檢察官之職權)檢察官之職權如左:一、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