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基本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應先制定課稅之法律,明定課稅主體、課稅客體、稅率等,才能對人民課稅
(B)就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得授權稅捐稽徵機關以法規命令,規定課稅相關事項
(C)為國家財政需要,稅捐稽徵機關在法無明文規定時,可以自行發布解釋函令,補充法律之不足,而對人民課稅
(D)課徵租稅應注意到量能課稅原則,對人民公平課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3818
統計:A(37),B(82),C(3160),D(34),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釋字597 理由書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所謂依法律納稅,係指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均應依法律明定之。各該法律之內容且應符合量能課稅及公平原則。惟法律之規定不能鉅細靡遺,有關課稅之技術性及細節性事項,尚非不得以行政命令為必要之釋示。故主管機關於適用職權範圍內之法律條文發生疑義者,本於法定職權就相關規定為闡釋,如其解釋符合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租稅之經濟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即與租稅法律主義尚無違背(本院釋字第四二0號、第四六0號、第五一九號解釋參照)。2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全部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