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如楷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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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而要物契約的成立要件除了當事人對向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物之交付始為成立,像消費借貸契約而言,借方與貸方雖然對於借用的標的物達成一致,但是仍須交付標的物後,契約方為成立,在物之交付前,契約仍不成立,當事人不負契約不履行責任。如果不是要物契約,就是一般的契約型態,就是諾成契約,意思就是雙方只要點頭同意就會成立的契約,不需要再履行物之交付、或是特殊的方式。只要買賣雙方對於價金及標的物同意的話,買賣契約就成立,如不履行,即負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所以,買方與賣方一個要買、一個要賣,對於價金及標的物達成一致,買賣契約即為成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822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