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進來幫我打氣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臺東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二)授課時由教務處負責查堂,上課鈴響五分鐘後到堂授課者為遲到,下課鈴響前 離開課堂者為早退,上課鈴響十分鐘後到達課堂,或下課鈴響五分鐘前離開課 堂者視為曠課
【用戶】abc9394000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出差管理要點學校應負責查堂,除實施開放教育者外,教師於上課鈴響五分鐘後到課堂者,以遲到一次計;下課鈴響前離開課堂者,以早退一次計。上課鈴響十五分鐘後始到達課堂或下課鈴響五分鐘前離開課堂者,各以曠課一節計。所以各縣市應該不一樣無誤:P
【用戶】LOVE SF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五、教師(含軍訓教官、護理教師)應按課程表授課,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二)授課時由教務處負責查堂,上課鈴響五分鐘後到堂授課者為遲到,下課鈴響前離開課堂者為早退;上課鈴響十分鐘後到堂授課,或下課鈴響五分鐘前離開課堂者視為曠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