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初衷】評論
由校長、處室主任、教學組長、各年級教師代表、各學習領域課程發展小組代表(不含綜合領域)、家長代表及社區人士各1人,共19人組成。學校課程發展 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
【105年正式特教老師(感謝】評論
《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柒、實施通則"第三項有列出,「普通學校課程發表委員會成員應包刮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各科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所以A正確。
【我愛阿】評論
查證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第三項後 並未看到此條規定?另 課程發"表"委員會是打錯了嗎?
【YenWen】評論
回應樓上我愛,愛我在實施通則→課程設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