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gwen Chan】評論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蘇文如】評論
性平法§4、5:中央(教育部)和直轄市、縣(市)→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研究與發展。(記法:學校比較辛苦,要研發又要推廣,中央和地方只要推動XD)
【柳冠賢】評論
因為公民有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