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現行「教師法」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幾班時,得跨區(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A)10
(B)20
(C)30
(D)4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1568
統計:A(602),B(3373),C(198),D(35),E(0)

用户評論

陳文】評論

(A)29. 學校教師會得由同一學校專任教師多少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 (A)三十人 (B)四十人 (C)五十人 (D)六十人彰化師範大學 97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甄選-教育基本常識#2775

王寶】評論

20班 30人

chuchu】評論

學校教師會:同校30人以上可成立;若學校班級數少於20班---跨區成立

特教老師】評論

根據 教師法 第 26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