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 Wu】評論
100至102學年度實施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高職免學費,103學年度起實施高中職全面免學費,每位學生自實施學期起,即不需繳交學費。但雜費、代收代付費(實習實驗費、電腦實習費、宿舍費等)及代辦費(平安保險費、家長會費、書籍費、冷氣費等)仍應依原有規定繳交。
【林卿】評論
103學年度起逐年高職全面免學費,高中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免學費,但雜費、代收代付費(實習實驗費、電腦實習費、宿舍費等)及代辦費(平安保險費、家長會費、書籍費、冷氣費等)仍應依原有規定繳交。
【我可以!】評論
代收代辦費:1. 教科書書籍費2. 學生寄宿費
【Beiyu Hsu】評論
所以免學費目前沒有排富條款嗎?
【教甄必勝】評論
逐年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就讀高職者免學費,就讀高中且符合一定條件者,亦免學費。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入學之高二、高三學生,如符合一定條件者,仍得依既有補助方式享有學費減免(如下表)。對象103學年度(103年8月1日起)高職(包括五專前三年、綜合高中一年級及二、三年級專門學程)一、二、三年級全面免學費高中(包括綜合高中二、三年級學術學程)一年級符合一定條件者,免學費二、三年級符合一定條件者,比照公立學校繳交學費(僅私立高中適用) 註1:符合一定條件者為「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三個年級同步適用。註2:相關政策採「逐年實施」方式辦理,即105學...